能源学院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者:李威发布时间:2019-09-01浏览次数:1538

能源学院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进行2019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能源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学业奖学金

(元)

一等

40%

10000

二等

40%

7000

三等

20%

2000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为非定向就业类(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及国防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与上述学生政策相同。

2. 对第二学年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系、所、中心组织评定。各单位单独进行排队,排队不区分学生的培养类型,按本办法第四条评定细则计算所得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3.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博士生范围2016级、2017级、2018级非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

4. 2018级硕博连读生于20199月入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5.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6. 研究生无违纪行为。

  

四、评定细则及评分参考标准

1、 研究生课程成绩占60%(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按课程平均学分绩计算)。

计入学分绩的课程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备注

1

思想政治理论课

两部分内容根据其学分加权计算最终成绩

2

数值分析B

21

数理方程

3

高等热力学

必选

4

高等流体力学

必选

5

高等传热学

燃烧所参评课程:高等燃烧学

环境所参评课程:多相流

热物理所参评课程:高等传热学

先进动力所参评课程:热力系统动态学

流体+低温+工业电子所参评课程:粘性流体力学

气动+推进+振动所参评课程:高等空气动力学

高等燃烧学

粘性流体力学

多相流体动力学

高等空气动力学

热力系统动态学

2、 论文开题成绩与科研综合表现占20%(由开题答辩委员会考核)。

努力科研加快课题进展,自觉遵守研究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保密制度等),并且积极参加研究组织的各项活动等。各研究所开题答辩委员会老师可根据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基本学术能力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并给予评价。

0~20

3、 论文、专利、科技学术活动、科研成果加分占10%(不同的获奖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取最高奖项)。

1)论文加分细则如下表:

SCIEI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2

第三作者

1

国内一级刊物、国际会议及国际刊物

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

1

第三作者

0.5

国内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0.7

第三作者

0.3

国内会议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5

第三作者

0.2

能源学院学术争鸣活动及21世纪热能动力学生学术研讨会

优秀录用论文(第一作者)

0.5/篇(累计最多1分)

普通录用论文(第一作者)

0.2/篇(累计最多2篇)

2)专利加分细则如下表:

发明专利(授权):

第一作者

2

第二作者

1

第三作者

0.5

发明专利(受理):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5

第三作者

0.2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第一作者

1

第二作者

0.5

第三作者

0.2

实用新型专利(受理):

第一作者

0.5

第二作者

0.2

第三作者

0.1

3)科技学术活动加分细则如下表: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3

2

1

二等奖

2

1

0.5

三等奖

1

0.5

0.2

注:1)可获得加分的文章及专利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 必须与课题或研究生教育相关;

② 学校署名必须为哈尔滨工业大学;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及专利,只有排名前三位方可进行加分

3)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截止日期之间的成果为有效成果(即201891-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可获得加分。论文以实际发表日期为准,若能提供论文已被录用的证明也可加分。

4)论文分级由对应研究所(中心)主管教师等组成的评审团最终决定。

4、 导师评价加分占5%(由导师及研究所考核,最高分不超过5分)

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努力培养科研技能,积极参与课题组讨论及汇报工作。导师根据对课题掌握程度、日常出勤情况、科研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0~5

5、 德育综合表现加分占5%(不可累积加分,最高分不能超过5分)

国家级三好学生标兵、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5

国家级三好学生、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大学生自强之星

4

国家级三好班级成员、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3

省三好班级成员、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校优秀团员标兵、校优秀团干部标兵

2

校优秀、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团干部、校大学生自强之星

1

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校三好班级成员、校优良学风班级成员、校三好标兵班级(团支部)成员

0.5

备注:以上奖项均按照201891日——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区间内获奖统计。

五、日程安排

2019831日    报送本院(系)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01991开始组织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公示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学生递交申报材料等

  

2019911完成硕士研究生开题

  

2019915公示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

  

2019920日   评定结果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博士生只需要报送未获学业奖学金者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412838   ;张老师 电话:86413209电子邮箱:liwei7550@163.com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