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学生预警办法(试行)

发布者:金凤秋发布时间:2016-08-19浏览次数:1438

能源学院学生预警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完善我院学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的效能,在我院形成三者之间互动、互补的良好局面,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生管理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生管理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办法。

一、学生预警的含义

“学生预警”是指学生工作者在学生管理工作中,针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二、学生预警的范围

(注:以下凭预警因子进行量化核查。)

(一)学习方面

1、成绩因子

  正常考试结束后,一学期有两科以上(包括两科)(成绩因子≥2

2、排名因子:

  连续两学期学习成绩年级排名迅速下滑二十名以上的学生,(排名因子≥10

3、学分因子:

  连续两学期不及格科目学分大于10学分的学生(学分因子≥10

4、旷课因子:

一学期累计旷课时数达到10学时以上的学生,给予警示教育,仍不改正者,视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未请假离校两周或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旷课因子≥10

(二)生活方面

1、情绪影响因子:

  突发性情绪波动显著、时常情绪低落自暴自弃的学生(每月情绪影响因子10:即每月三十天情绪不稳定天数达十天或以上);

 (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但也会有一些规律性的表现和特征。)如:
     A )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他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B )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学校中是新转学、开学或学期结束、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矛盾、感情遭受挫败等;
     C )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D )成长经历中有过轻生的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E )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2、不安定因子:

  有严重反党反社会倾向,或组织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或公共和秩序的行为的学生,参与策划打架,斗殴,提供或隐藏凶器的学生,偷窃诈骗,国家或个人的财物,损坏公共财物,有流氓行为的学生(不安定因子≥1

3、情感因子:同时与两个以上恋人交往(情感因子≥2);

4、院系活动因子:

  连续四次不参加学习或班级组织的活动,(院系活动因子≥4

5、人际关系因子:

  与同班同学或寝室的室友交流甚少,导致的学生在寝室或班级中的人际关系十分紧张的学生(人际关系因子≥3,即寝室中有三人以上的同学对该生不满)

6、家庭联系因子:

  学生在一学期的学习生活中极少甚至不与父母或亲属联系(家庭联系因子3

7、不良嗜好因子:

  沉溺于网络游戏或虚拟人生,沉溺于阅览与学习无关的书籍如小说,杂志等,或沉溺于其它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进行的学生(不良嗜好因子≥3如夜不归寝次数,外出上网次数等);

8、违规因子:

  在宿舍内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在宿舍等公共场所滋事,在宿舍内抽烟、酗酒等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学生(违规因子≥3)。

三、学生预警的形式

第一条  对每学期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学院下达需有学生本人签字的《学生预警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以挂号信形式寄给学生家长,一份作为个人档案由学院负责保存;

第二条  下达《学生预警通知书》后,辅导员通过下达《与学生谈话联系卡》与学生取得联系,进行预警谈话,了解各因子超标的原因,并认真填写好《辅导员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本人要根据谈话情况写《承诺书》;

第三条  辅导员与学生本人预警谈话后,班主任通过下达《与学生谈话联系卡》与学生取得联系,根据学生状况进行指导,帮助其制定完善计划,并认真填写好《班主任预警谈话记录表》;

第四条  要求学生家长收到《学生预警通知书》后进行亲笔书信确认,辅导员整理好《学生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家长回执》并存档,保存所有与家长的通话记录,认真填写《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

第五条  从下达《学生预警通知书》起,学院安排专人对预警学生进行针对性考核并记录存档

第六条  留(降)级、休学学生的学生预警工作:

原年级辅导员须向现在的年级辅导员做好该生的情况介绍,在没有正式交接完毕前,由原年级辅导员负责管理和联系;

第七条  辅导员及时整理好每个预警学生的《学生预警通知书》、《预警学生谈话联系卡》、《辅导员预警谈话记录表》、《班主任预警谈话记录表》、《学生预警学生专用考勤册》、《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预警学生家长回执》、教务部门下发的学生成绩单等材料,存放到学生学生预警档案;

第八条  辅导员要对已预警备案的学生的情况向该生所在班委和同学定期进行询问。



                                       能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能源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单.doc

附件2:能源学院学生学生预警通知书.doc

附件3:能源学院辅导员预警谈话记录表.doc

附件4:能源学院班主任预警谈话记录.doc

附件5:能源学院与学生谈话联系卡.doc

附件6:能源学院学生预警学生专用考勤册.doc

附件7:能源学院学生预警学生家长通知确认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