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自主创新,并进一步强化“学业-创业“融合,推进“创中学、学中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制度》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结题检查及报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通过中期检查的能源学院2023年度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度:包括项目研究过程、已完成的研究内容、成果等。
2.经费使用情况:详细汇报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检查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要认真对待结题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对于未按时提交结题报告或未通过结题检查的项目,不支持项目经费报销
四、报销要求
1.项目经费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论文打印、材料费等。
2.结题合格后报销项目总经费的70%。经费使用及执行进度按申请书中的批准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材料必须合法正规真实有效,实报实销,切勿作假。
五、时间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需于2024年12月8日前将《附件3:2024年哈工大能源学院本科生支持计划结题报告》(pdf版)、《附件1:2023年度哈工大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2:2023年度哈工大能源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结题验收书》(导师签字扫描版),提交至邮箱qiu_yi@hit.edu.cn,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4年12月9日17点前提交至节能215,报告内容应全面、详实,并按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结题答辩时间拟定于2024年12月中上旬,对不按时递交结题检查报告或项目无明显进展的,学院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运行。
3.通过结题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12月16日前提交指导教师签字(验收人处)的“经费报销审批单”和“粘贴单”至学院进行复核审批,复核通过持单据至财务处自行报销。
联系老师:邱老师
联系方式:0451-86413208
附件1:2023年度哈工大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结题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哈工大能源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结题验收书.docx
附件3:2024年哈工大能源学院本科生支持计划结题报告.docx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