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度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崔佳琦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10

        为鼓励学生自主创新,并进一步强化“学业-创业“融合,推进“创中学、学中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制度》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及报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获批立项能源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进度:包括项目研究过程、已完成的研究内容、阶段性成果、未完成的研究计划等。

2.经费使用情况:详细汇报项目经费的支出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如实反映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

4.后续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后期的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动项目参与人员、更换项目题目及内容,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时将相应变更的书面申请说明(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与《中期检查报告》一并提交到学院审核。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应再变更。

检查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认真对待中期检查工作,确保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项目执行期内不允许无故中止项目研究,由于无法克服原因决定中止项目研究,应由项目负责人在中期检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

3.对于未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支持项目经费报销,学院将视情况对项目予以终止处理。

、报销要求

1.项目经费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主要用于图书资料、论文打印、材料费等。

2.中期检查通过后至结题前可使用总经费支持的30%,结题合格后报销剩余70%。经费使用及执行进度按申请书中的批准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报销材料必须合法正规真实有效,实报实销,切勿作假。

、时间安排

1.各项目负责人需于20246241000中期评审报告pdf版)、中期验收评审表(导师签字扫描版)、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若无变动,则不用提交),提交至邮箱qiu_yi@hit.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于提交至节能215报告内容应全面、详实,并按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中期答辩时间拟定于2024625日,对不按时递交中期检查报告或项目无明显进展的,学院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止项目运行。

3.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630日前提交指导教师签字(验收人处)的“经费报销审批单”和“粘贴单”至学院进行复核审批,复核通过持单据至财务处自行报销。

联系老师:邱老师

联系方式:0451-86413208

 附件1:哈工大能源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中期评审报告.doc

         附件2:哈工大能源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中期验收评审表.doc

         附件3:哈工大能源学院优秀本科生支持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docx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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