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学生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能源学院学生科技协会,简称能源科协。
第二条 协会性质
能源学院学生科技协会是隶属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学院,由学院团委组织建立,面向全院本科生的科技性质学生社团组织。能源科协在能源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秉承科学、严谨、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包括知识讲座、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等在内的各项社团活动。
第三条 协会宗旨
遵守学校社团政策、相关规定,遵守学院相关纪律、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能源学院团委的思想指导,坚持以“科学探索,学术交流,科技创新”为工作中心,紧密围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的工作重点,依托全国节能减排大赛,宣传绿色科技文化,倡导节能环保生活。
社团工作融入科技创新之中,为学校科技工作助力。组织活动服务广大师生,通过各类型科技、学术活动,推广普及科技知识,提供创新平台,加强师生交流。日常事务紧随学院动态,配合学院完成好创新项目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学院委托相关任务事项。
细致、严谨,能源科协努力成为一个逻辑严密、态度积极,有创意、有思想、有影响力的学生社团,为学院,乃至学校的相关工作贡献重要力量。
第四条 社团接受能源学院管理,由能源学院团委直接指导。
第二章 成 员
第一条 协会成员为能源学院在校本科生,凡承认本章程,品行端正,思想积极健康,学习工作认真努力,且对科技活动有一定爱好的同学均可在招新期间报名,经过招新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便可加入协会。
第二条 协会每年夏季学期第三周或秋季学期第一周招收新成员。
第三条 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加入协会
(一)受到校纪、院纪,党(团)相关纪律处分者;
(二)有明显不良品质、道德缺陷者;
(三)考试成绩多门不及格者;
(四)参加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开除者。
第四条 成员权利
(一)向协会主席团、相关指导老师提出建议意见;
(二)参与能源科协各项活动,包括活动策划、宣传、组织工作;
(三)优先与学院博士、研究生、教授联系,接触交流,正常工作期间随时咨询相关问题;
(四)优先获取科研、深造相关知识经验;
(五)优先选拔参与包括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等在内的校级、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
第五条 成员义务
(一)熟悉科协相关工作内容、工作流程;
(二)完成好本职工作,协调好社团工作与日常学习的关系;
(三)接受协会组织安排和相关工作建议;
(四)老会员应尽可能为新会员提供帮助支持,做到耐心细致,并在必要时做好骨干工作;
(五)树立协会成员意识,遵守组织规定,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 出于本人意愿,由本人申请,经协会同意后,可退出协会。本科毕业后自动退出协会。
第七条 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参与相关活动的同学,经协会主席团决定,可由协会主席团予以开除。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协会由能源学院团委指导,由相关指导老师监督日常工作。
第二条 协会设立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宣传部长一名,其余为普通成员。日常工作由主席主持协调。
第三条 主席职责
(一)围绕协会宗旨,制定整体发展规划,全面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听取学院以及协会指导老师的意见、建议,宏观督促、检查协会相关工作;
(三)代表协会恰当处理与校内、院内领导、各组织负责人关系,为协会顺利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四)负责制订、草拟协会各项活动章程、通知以及相关规定,并适时发布相关消息。
第四条 副主席职责
(一)协助主席处理好日常事务,并做好相关督查工作;
(二)负责协会经费管理;
(三)参与主席团决议决策。
第五条 宣传部长职责
(一)主持协会活动宣传,协调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项问题;
(二)负责协会招新宣传,协助主席团做好招新工作;
(三)参与活动组织工作,管理活动用具。
第六条 主席团及其职能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宣传部长组成,主要职能如下:
(一)策划、安排各项活动,商讨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负责提高协会成员工作能力,指导监督成员工作;
(三)负责协会各项决策,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第七条 宣传部及其职能
宣传部由宣传部长及若干部员组成,是科技协会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全面管理协会宣传工作,包括前期宣传、后期新闻编辑;
(二)负责活动场地管理,活动所用工具、道具管理;
(三)负责组织同学购买活动所需用品;
(四)做好活动相关研究生、博士、老师的联系工作。
第四章 组织活动
为坚持能源科协“科学探索、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的工作中心,围绕“节能减排”的工作重点,策划组织安排以下活动:
(一)协助学院“全国节能减排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开展包括大赛获奖同学经验交流、指导老师相关讲座、活动宣传等辅助工作;
(二)以提高同学对学院科研环境的认识为目的,举办“走进实验室”系列活动,组织参观学院研究所、实验室;
(三)为引领同学们的创新意识,锻炼大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策划安排例如纸张搭桥等小型创意类实践活动;
(四)组织安排符合学院特色的科技活动,如“‘好风凭借力’风力叶片设计大赛”;
(五)以促进同学前后辈交流为目的,举办优秀学长科创项目经验交流会、考研经验交流活动;
(六)为推广科学知识或辅助相关活动举办学术知识讲座;
(七)为创新创业计划、大一年度项目等提供答辩组织、指导,以及所涉问题咨询等帮助服务;
(八)配合学院开展的各项主题活动。
第五章 组织经费管理
第一条 日常支出先由参与经费的支出成员保留相关凭据,由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在学年末统一由协会统计上报到能源学院团委,再由学院统一报销。
第二条 学院所发经费由协会全体成员协商使用,由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三条 经费的使用应与协会活动相关,不得随意花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主要负责人草拟,经指导老师审议,由能源学院团委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可由能源学院团委直接修改,或由主要负责人修改,交由指导老师、团委审批通过后执行修改。
第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能源学院学生科技协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