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七届“优秀学生李昌奖”推荐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04浏览:10

根据《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七届“优秀学生李昌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能源学院关于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七届“优秀学生李昌奖”推荐人选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传承李昌老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育理念,发扬“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通过评选和表彰,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我校学生为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设“优秀学生李昌奖”10名(其中研究生5名,本科生5名),每人奖励1万元。学院最多可分别推荐1名本科生候选人和1名研究生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学习勤奋,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品学兼优,有强烈的爱国奉献、为民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具有实事求是、严谨务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中取得优异成绩,且未获过“优秀学生李昌奖”的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114日-117日12点,学生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均需填写)并发送至邮箱(qiu_yi@hit.edu.cn);

117日-1114日,学院组织函评,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经公示无误后,上报材料至学校;

11月15日—11月18日,学校材料复核;

11月19日—11月30日,学校联评答辩。

五、评审程序

1.学院审核申报人是否具备资格,材料是否属实,并邀请学院教师代表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函评;

2. 学校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联评答辩评选出“优秀学生李昌奖”获奖者,每人答辩时长为3分钟(使用PPT)。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413208

 附件1:“优秀学生李昌奖”申报表_0.doc

附件2:“优秀学生李昌奖”推荐汇总表.xls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