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拟召开第二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为确保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的选举和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相关工作具体信息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2.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关注学校发展和学生权益,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3.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专业成绩良好,综合表现优秀;
4.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代表名额分配
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各班级,各班级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级成员选举产生,人数不足20人的班级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班级选举2名代表。
研究生代表名额分配
2022级、2023级、2024级硕士生班级,各班级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由班级成员选举产生,人数不足20人的班级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班级选举2名代表。
博士生各班级推选1名代表。
三、学生代表选举程序
1.候选人产生
各班级按照实际情况,由班会讨论或学生自荐产生候选人名单。
2.选举办法
各班级在9月12日前确定并公示候选人名单,召开学生代表选举大会,要求实到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计票与唱票分离的原则,进行等额或差额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代表。
3.公示
各班按照规定产生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学生代表。
四、代表信息统计
请各班级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于9月12日12:00之前加入微信群,并填写信息采集表单,后续通知将在通知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班级-姓名”。
请各班级选举产生的研究生代表于9月12日12:00之前加入微信群,并填写信息采集表单,后续通知将在通知群中发布,进群后请更改备注,格式:“班级-姓名”。
五、提案征集工作
1.提案内容
未来,学校要建设成为更宜居、更宜学、更宜人、更宜材、更宜融的哈工大,学校发展的方方面面更与广大同学息息相关,提案可从学校发展、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学生成长成才、生活服务等方面提出。
2.提案注意事项
提案需要有提案人以及附议人,提案人为本次学代会代表,其中提案人1人,附议人2人及以上。提案内容须经附议人同意。
提案表需填写提案人、学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由(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准确,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下列问题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3.提案提交工作
各学代表、研代表按电子版(附件1)所示格式于9月13日17:00前提交1-2份提案至hitnytw@163.com,提案表命名为“第二十三届学代会/研代会提案-提案人年级-提案人姓名”,例:第二十三届学代会提案-22本-张三。
六、学生代表资格取得注意事项
1.学生代表资格由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核组审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
2.学生代表名单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未报送将做弃权处理。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学院第二十三届学代会、研代会提案表.docx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