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出站标准

时间:2016-12-15浏览:1637

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后出站考核标准

根据学校人事处下发博后[2007]0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特制定出《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考核标准》。

(一)工作期限

1、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2、申请提前出站:若博士后提前完成了研究工作,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院(系)负责人同意,校博士后办公室批准,可以提前出站,但在站工作期限不得少于21个月。

3、申请延期出站:若确因科研工作需要,经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申请,院(系)负责人核实同意,校博士后办公室审批,在站工作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至多2年。

(二)博士后出站,发表论文方面应达到以下要求:

1、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若有2篇文章在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则总数不做要求。

3、若有3篇文章在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则总数也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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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

             201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