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导遴选条件

时间:2016-09-03浏览:205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硕士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我学科教师,可在我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申请作为硕士生导师。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担负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责任。

2、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需具有博士学位);或被评为讲师已满两年及以上并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后和有国外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者,从获得博士学位时计算)

3、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近三年内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完成过至少一项科研项目并有科研成果;近三年来(即20131月以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总数不能少于5篇,包括SCI检索一篇或EI检索3篇以上(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4、目前作为负责人之一或主要参加者承担科研课题,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年均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

5、至少能够讲授一门本学科的研究生课程。

6、有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位分委员会

2016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