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2016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研院发【2015】60号文件的要求,综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综合考核
①考核要求
考生需全面系统地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及其主要应用领域,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与前沿问题。要求能灵活运用本学科的理论,并对未来的博士学位论文方向有一定的了解和初步认识。
②考核内容
请考生根据报考博士生导师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度校内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申报表》,参考表中“预计招收博士生的课题研究方向和研究工作简介”,针对招生计划给出的题目,做一个包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该领域研究所面临的学术或技术问题,考生准备在博士期间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案。根据以上材料形成15分钟的讲稿,演讲结束之后面试专家会对考生进行5分钟的提问
③考核形式及考试时间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学院将成立由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考核,考试时间20分钟(含15分钟学生自述和5分钟专家提问),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考核结束后,我院将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序,学校将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外语水平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按一定差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赵广播
成 员:于达仁、李炳熙、刘林华、何玉荣、李凤臣、帅永
监督小组成员:
组 长:张桂芬
成 员:苑颖、李峰
四、考生需携带所有申请考核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主要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学历学信网确认打印件,四、六级成绩单原件,本科硕士成绩单原件,所有发表文章、获得奖惩作证材料原件,其他申请时作证材料原件)。
五 、时间地点安排
2016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综合考核面试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13:30,地点为动力楼619会议室。
联系人:赵日
联系电话:86413209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