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关于“十一”放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9-29浏览:1198

 

能源学院关于十一放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一”长假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同学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使同学们能愉快的欢度佳节,现将节日期间有关注意事项强调通知如下:

1任何班级及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如特殊情况必须上交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批准方能活动。

2假期时间为101日――107日,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930日晚可以离校,1072000前必须返校。各单位组织点名,统计学生返校情况。

3离校返家同学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离校去向、返校时间及联系方式交班长报辅导员处,注意旅途安全,避免发生意外。返校后销假。

4 严禁在宿舍及教学楼内使用各种明火器和电热器,严禁酗酒滋事。

5在校同学应遵守正常的作息时间,不准夜不归宿或私自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6加强寝室、专教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人走门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7、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学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能源学院学工办十一值班时间表

 

 

 

日期

值班员

办公电话

手机

2015101日、2

金凤秋

86413208

15804630723

2015103日、4

刘超

18003667487

20151056

李峰

15846565858 

2015107

张伸展

15004624957

 

 

能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能源学院团委

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