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3-24浏览:1089

 

能源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件精神,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切实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与生命力,决定启动本次能源学院党组织建设创新活动(下简称创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本届创新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旨在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思考学生党支部的职责与作用。立项分为立项申请、项目审批、组织实施、总结验收、成果展示五个环节。项目资助可根据具体申报结果予以分配。

二、具体要求

1、本次创新活动项目资助分为三个类别,A类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800/项;B类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为500/项;C类项目最高资助额度200/项,其他项目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资助。涉及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助。申请以能源学院学生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也可以专业联合几个支部共同参与。

2、活动内容由学生党支部自行设计,既可以设定一个专题、安排为一个活动日,也可以是一系列活动。活动可以面向全校学生、本院(系)学生或本支部学生。

3、活动内容要突出主题,要结合各学生支部的特点与实际需求,体现党支部服务学生发展的宗旨,要贴近学生科研学习生活。

4、请各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阅读通知要求,项目开展需满足相关具体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时间节点,所填写的总结报告按照说明规定。

5、活动总结时统一提供最能表现活动主题的5张精彩照片(照片请不要网络新闻截图,务必保留原分辨率)和300字的活动推荐宣传词,以备党总支对各支部的立项活动进行总结、整理和展示。如果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总结性质的新闻发布,也可替代活动总结上交。视频资料也可上交,但不做统一要求。

6、活动过程中的全部宣传稿撰写和发布请按照统一模板(附录6)进行、务必统一格式。

7、活动经费报销要严格执行实报实销规定,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有效管控,发票明细与活动支出必须一致,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代开、顶替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将不予报销。

三、实施过程

1、立项申请(324-327日)

能源学院各学生党支部进行项目申请(可联合几个党支部共同申请),认真阅读《创新活动立项说明》(附件1),参考《历届创新活动优秀项目名称摘选》(附件2),填写《创新活动项目申请表》(附件3),请在327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1224683659@qq.com

2、项目审批(328-331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立项结果将在今日哈工大和能源学院网页上公布。

3、组织实施(41-524日)

各立项党支部组织项目的实施。学院老师会对党支部进行科学的指导与培训,监督活动进程,以保障实际效果。

4、总结验收(525-530日)

各党支部在项目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撰写创新活动项目总结报告(附件4),于530日将电子版材料和报销票据统一交学院。

5、成果展示(5月下旬)

学院将于5月下旬对创新活动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及表彰。

 

 

2015年能源学院党支部立项

 

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学院学生党总支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