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1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能源学院候选人的通知
能源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七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进一步挖掘、宣传在践行中国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程中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开展的评选“2014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安排,按照学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二、参评条件
1.能源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评选流程
1.团支部推荐或学生个体申报:各团支部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学生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并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向学院推荐人选,也可学生个体自行申报。申报同学须认真、详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大学生自强之星”申报表》(附件1),将参评材料的电子版以“XX年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材料”为主题,于11月10日11点前打包发送至jinfengqiu@hit.edu.cn。
2.学院评选:学院将于11月10日-13日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学院候选人1~2名参与学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学院候选人可登录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报名并通过网站审核。学院将参评材料上报学校团委,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进行候选人事迹宣传。
3.校级评选:依据各单位申报材料由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委员会于11月17日-21日评选出10名“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强之星”。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择优推荐同学参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能源学院团委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