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就业工作手册

发布者:金凤秋发布时间:2016-08-19浏览次数:1145

1、核实生源地信息

1.1 生源信息来源:由教务处提供应届毕业生数据库,本科生生一栏源地为高考户口所在地,其它信息根据个人在校情况进行核对。

1.2 毕业生生源地信息核对流程生源地

由就业中心将学院生源信息提供给院系辅导员;

辅导员将生源信息发放到学生个人,按要求核对;

核对清楚后签字确认,由辅导员汇总后交至就业中心。

(重点核对)专业名称需和毕业证所打印名称统一;生源地一栏:非定向生填写高考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名称;定向生必须详细填写“定向或委培单位”。

1.3 如在生源信息中需要补充生源,则需要进行补办,具体生源信息补办流程为:

毕业生本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生补生源登记表》(见附表);

辅导员老师确认;

到档案馆(图书馆内)复印高考录取三联单;

学校指定时间内(一般为前一年度九月中下旬),交予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过期无效。

2、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2.1 推荐表用途:应聘期间,向单位出示原件,如需要,上交复印件。正式签约时,上交单位推荐表原件。

2.2 办理书面推荐表流程

毕业生到就业网http://job.hit.edu.cn的“文档下载”栏目中下载《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学校统一时间内,按要求填写;

辅导员老师填写院系评语,加盖学工办公章;

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盖章。

2.3 推荐表更改

将推荐表原件退回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办理登记手续后,重新办理推荐表。

3、领取就业协议书

3.1 就业协议书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发,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需加盖就业指导办公室公章方可使用。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谨防遗失。

3.2 就业协议书须知

用人单位据此接收毕业生,学校据此办理毕业生户籍档案等手续;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后,协议书自行终止,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双方就业意向书不等同于《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号为应届毕业生不重复唯一号,必须牢记本人协议书号。

3.3 就业协议书发放说明

毕业生协议书原则上每人一份,协议书号对应;

保研学生不发放协议书;

国防定向本科生不发放协议书,如出具总参退函文件后,可发放协议书;

3.4 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流程

空白协议遗失补办流程

用人单位遗失补办流程

用人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毕业生将书面申请书和单位证明交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

学校与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遗失补办流程

在本院网站上公示两周;

毕业生本人到就业网job.hit.edu.cn下载栏目下载《毕业生就业协议遗失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学院主管就业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工办公章;

毕业生将书面申请交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

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新协议。

3.5 已签约《协议书》遗失补办流程

用人单位遗失补办流程

学院网站公示丢失事实两周;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毕业生本人到就业网http://job.hit.edu.cn下载栏目下载《毕业生就业协议遗失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毕业生将书面申请书和单位证明交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

学校与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遗失补办流程

学院网站公示丢失事实两周;

用人单位提供已签约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毕业生本人到就业网http://job.hit.edu.cn下载栏目下载《毕业生就业协议遗失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毕业生本人将申请书和单位证明原件交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

学校与单位确认无误,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

3.6 就业协议书损毁补办流程

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学院主管就业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工办公章;

持申请和协议书原件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补办领取新协议。

3.7 关于就业协议书补充条款的说明

补充条款用于在三方协议本身约定项目之外,签约当事人与单位之间的其他双方协定,如试用期、各类福利、薪金等,毕业生可根据情况与单位协定添加。

4、寻求就业单位

4.1 毕业生需要准备就业材料(协议书、推荐表、个人简历),通过学校举办的各种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及通过就业信息网等媒体获取社会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4.2 学校统一召开大型招聘会一般时间安排为10月航天专场招聘会、11月东北五校招聘会、3月东北五校招聘会。其它单独召开的招聘会、见面会等根据单位需求安排在活动中心等地方。这些信息一般随时关注Job.ht.edu.cn工大就业网求职信息。

4.3 达成意向后进行完成就业签约程序

4.4 注意事项:

协议书一旦用人单位栏盖章将视为签约有效,请慎重。

北京、上海等城市需要洽谈关于能否办理接收函事宜;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协议书中的有关条款,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约定其他事项的,可在协议书空白处注明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后生效。

5、完成就业签约

5.1 签约流程

毕业生本人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录取通知;

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院学工办公章;

协议书分配:院学工办二份,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本人一份。

5.2 违约

5.2.1 违约须知

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签约一个用人单位,唯有极特殊情况才可违约,原则上41日之后可办理违约。

5.2.2 违约流程

取得原单位出具的解约或违约书面退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取得新单位的书面接收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毕业生到就业网http://job.hit.edu.cn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生违约申请表》,填写信息;

院主管就业的党委副书记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院学工办公章;

招生就业处领导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毕业生持违约申请表、原协议书、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办理违约;

就业中心发放新协议书。

6、提交就业佐证材料

6.1 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后需要提交部分佐证材料用于办理报道证,佐证材料包括:

考研研究生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

出国同学提交录取学校offer

就业同学提交手续完备就业协议书两份。所谓手续完备是指,不仅在协议书上要加盖用人单位的章,还要加盖档案接收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或是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6.2 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签约盖章的程序如下:

(一)高等学校: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二)部、省属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盖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三)市属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当地人才市场盖章。

(四)地方企业:用人单位盖章→企业人事代理机构(地方人才服务中心)盖章或办理接收函。

(五)上海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上海审批(可以入沪的黄表)。

(六)北京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北京市人事局审批(人事局接收函)。

(七)广州、深圳、杭州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盖章→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

7、核准就业信息

7.1 派遣时间

本科毕业生派遣时间为6月底(具体时间按省教育厅安排)

7.2 派遣流程

由教务处提供应届毕业生信息;

就业中心下发到各院系;

辅导员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核实信息,如出现问题,及时更改,并发回就业中心;

7.3 书面核对就业派遣信息

学院组织毕业生进行毕业生派遣信息的书面确认工作,届时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对派遣信息进行最后的签字确认。

经最后确认的信息将作为毕业生派遣依据,学校将按照此内容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以请认真核对。

招生就业处将把需要毕业生核对填写具体个人去向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电子表格发给各学院,请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后返回。

7.4 单位不解决户口的派遣手续常见问题

单位户口指标有限,未知能否解决: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也可与黑龙江龙育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约挂靠;

单位不知如何解决外地生源毕业生户口问题:毕业生可要求单位找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地方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争取指标,由其做人事代理;

单位无长期规划,不愿解决毕业生户口档案问题:按第一种情况办理。

7.5 派遣注意事项

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毕业证发放时间当年内,必须进行派遣,逾期将无法派遣,且档案不被留存。

8、领取报到证

8.1 报到证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道证》是学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院上报的就业信息统一打印。报到证也是迁移户口和转移档案的依据,即户口迁移地址和转移档案地址要与报到证所体现单位相同。

8.2 学生一般在6月底7月初在离校之前在学院辅导处统一领取,领取时要仔细核对单位名称、个人毕业信息和有效期等内容。核对无误签字领取。

8.3 如发现报到证错误及时通过辅导员上报就业指导中心更改,如领取后遗失可以补办,具体流程为:原开具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在校就业网文档下载栏目下载《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补发或遗失证明签发审批表》(审批表下载网址http://job.hit.edu.cn ),填好后到学院学工办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工办公章,到招生就业处盖章,最后到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审批后予以补发。

8.4 补办就业报到证手续的办理地点: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赣水路12-8号,工大乘坐82路或22路车到民航大厦下车,办公电话:82353558,政策查询网址:www.work.gov.cn

8.5 对于7月份已经开具就业报到证的学生(包括毕业或结业待定、按照毕业开具的本科生就业报到证),如果其8月份之前不能取得毕业证,请学院负责老师务必于秋季学期开学前2日之内将《就业报到证》集中交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到省教育厅将就业报到证注销,并请学院负责老师将其列入201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中。

9、其他重要事项

9.1 户口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哈市南岗分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派出所(八公寓后院)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如需进行户口迁移需持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9.2 档案

档案的邮寄地点

就业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就业单位的上级主管档案的部门;

档案委托管理单位。

毕业生档案邮寄须知

档案所至的单位必须有人事调配权限;

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需明确其人事档案管理的委托单位;

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需明确其上级单位是否有此权限;

档案不允许普通邮局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

档案不允许毕业生自带或请人代领;

报到后,及时了解档案是否已交寄到位,未到位,及时查询;

档案查询流程

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接收到档案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毕业生到学院学工办填写相关材料;

到机要局查询;

档案查询时限为1年。

读研毕业生档案问题须知

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及时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院系地址、邮编、专业报给学院学工办;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问题须知

毕业前需落实好个人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

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院学工办;

不得超过个人档案邮递期限,避免档案成为“死档”;

建议在进行档案托管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由档案托管单位办理社会保障、职称定级和计算工龄等相关手续。

9.3 京津沪就业手续

北京就业所需材料

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录取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具接收手续;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单位及在京中央企业需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具接收函;

北京市属单位需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接收函。

天津就业所需材料

驻津的所有单位均需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接受审批手续。

上海就业所需材料

驻沪的所有单位均需上海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接收手续。

深圳就业所需材料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手续。

其他地区

根据各城市规定,出具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者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的接收函。

9.4 特殊情况学生就业(定向委培、结业、自费留学、毕业延期)

国防定向毕业生就业须知

定向生需按原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如总参同意解除协议,总参需出具书面退函,加盖单位公章,毕业生本人申请,学院学工办签字盖章,可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申领协议,签约后可办理报到证;

毕业生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后,原单位不予接收,其后果毕业生自行承担。

结业学生就业须知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截止日期(当年度615日)之前,结业生可正常签订就业协议书,但《报到证》会注明“结业生”字样;

如签约后才确定结业的学生,本人须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如单位同意接收,学校可办理派遣手续;

如单位得知情况后不同意接收,则就业协议作废,离校时,按照结业将其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

毕业生办理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手续须知

毕业生可在学校办理申请出国(境)留学的手续;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截止日期之前,须到学院学工办登记备案,将国外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明协议书号)交予辅导员老师。

毕业生延期问题须知

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615日)之前,持学籍主管部门(教务处)同意延期毕业的书面材料原件(加盖公章),到学院学工办登记备案;

延期毕业生随下一年度毕业生同时办理报到证。

9.5 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灵活就业申报流程

毕业生登录就业网http://job.hit.edu.cn,到文件下载栏目下载《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按实填写;

毕业生持登记表、灵活就业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自主创业需持营业执照等,到辅导员老师处审核,并将复印件交予辅导员;

辅导员在就业中心上交就业计划之前提交毕业生灵活就业材料。

灵活就业须知

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均开具返回生源地。

9.6 其他

秋季学期空军招收飞行员流程

就业中心在就业网http://job.hit.edu.cn发布空军招飞计划;

学生到就业中心(新活动中心510)报名参加飞行员招收计划;

空军方面组织学生体检;

体检合格者成功加入飞行员招收计划。

华民慈善基金项目流程

每年度3月份或4月份,举行下一年度慈善基金项目说明会,进行宣传活动;

每年度510-610日,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dxsjy.chinahuamin. org/College

学生将报名材料交予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交到就业中心510

就业中心将收集的材料统一邮寄给华民慈善基金会;

华民慈善基金会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发回给就业中心;

就业中心对评审结果的前100名进行审核,确定其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资助条件;

就业中心确认资助名单后,收集基金会抽查的五位同学需出示的材料复印件,将审核结果和材料发回华民慈善基金会;

受助同学按照通知参与培训,要求受资助同学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与培训;

培训后,第一笔资助经费会打入受资助同学账户;

年后,第二笔资助费用会到帐;

年终进行项目总结会。


附件1:就业工作流程.doc

附件2:能源学院就业领导小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