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关于推荐2022/2023年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4浏览:1353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哈工大研[2021]322号),制定本科毕业生推免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研究生副院长、学工副书记、其他副职领导

组员:教学秘书、学工辅导员

二、推荐工作程序

1. 依据学校推免基本条件,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分绩排名进行公示。

2. 核准具有优秀加分学生的加分情况,计算生成综合排名名单。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 待学校下达推免指标后,按照学院该年级综合成绩排名,结合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公示名单(见条目1),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4. 按学校规定期限,报送完成推免指标的学生名单。

三、推荐工作要求

学院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学生的资格、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并做好指标落实。

推荐综合排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不再对优秀加分进行增补认定。公示期间名单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1. 学校推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启动后进入综合排名名单的学生,其学籍转入下一届的不允许再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报事项(出国申请保留推免资格的学生除外)。

2. 如有其他事宜可联系

教学秘书李晓旭:hitlixiaoxu@hit.edu.cn 86413209(节能楼207

教学副院长罗磊:leiluo@hit.edu.cn (节能楼205

 

 

 

 

哈尔滨工业大学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9月